会议认为,2016年,全市共发生各类事故132起,死亡21人,受伤39人,直接经济损失331.8万元。事故起数、死亡人数、受伤人数、直接经济损失同比分别上升57.1%、50%、39.3%、613.6%。其中:道路交通事故32起,死亡16人,受伤39人,直接经济损失2万元。事故起数、死亡人数、受伤人数同比分别上升18.5%、14.3%、39.3%,直接经济损失同比下降47.8%(2016年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死亡5人,比去年减少3人,下降37.5%);工矿商贸企业事故5起,死亡5人,受伤0人,直接经济损失300万元(四项指标去年不可比,去年无发生事故);火灾事故95起,无人员伤亡,直接经济损失29.9万元。事故起数同比上升66.7%,直接经济损失同比下降30.1%。发生1起死亡3人受伤6人的较大道路交通事故,无发生重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。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,但依然严峻。
会议指出,2016年虽然我市重特大事故得到有限遏制,但各类安全事故仍然频发,特别是火灾事故总量高居不下,全年发生95起,占各类事故总量的71.99%;4月8日发生一起死亡3人受伤6人的较大道路交通事故;全年发生工矿商贸企业事故5起,而去年无发生事故。从这些事故的发生,暴露出我们的工作还存在漏洞,有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实际,也有我们监管部门抓安全生产工作不彻底的现象。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,需加大宣传教育和监管执法力度,遏制当前我市事故频发态势,严防重特大事故发生。
会议强调,春节期间历来是安全生产工作的关键时期,一些生产经营活动进入旺季,人流、物流、车流密度逐步增大,加之雨雪雾等特殊天气增多,各类事故易发多发。同时,全国、全省“两会”召开在即,安全生产工作压力加大。为确保全市人民过上一个安全、祥和的春节,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:一要继续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。市安委办要加强与各镇乡各部门的联系协调,督促抓好各行业、各领域安全生产工作。各镇乡各部门要进一步细化落实安全生产工作措施,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,全面排查整改各类隐患,做到不留死角、不留盲区。二要加强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监管。各镇乡各相关部门要组织力量开展全方位的春运安全大检查,严格管控路面交通秩序,严厉查处违规违章行为,切实保障群众出行安全;要全面加强旅游景点、宾馆饭店、车站、大型商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管控,努力提升公共场所安全保障能力,坚决防止公共安全事件发生;要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,严格持证经营,规范燃放行为,依法严厉打击违法生产经营行为,确保经营和燃放安全;要严格审批大型集会等群众性活动,着力抓好应急、预防和监管,坚决防止拥挤踩踏等群体性安全事故发生。三要加强应急值守和应急处置。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、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,切实抓好各种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,一旦发生事故或紧急情况要立即按程序报告并按规定启动应急预案,及时有效开展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,确保全市社会大局安全和谐稳定。
参加会议人员:市委常委、常务副市长钟振平,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彭继文,各镇(乡)政府镇(乡)长、分管副职领导,市安委会成员单位负责人,道路交通联席会议成员。
主题词:安全生产 工作 会议纪要
分送:黄裕团书记,刘泽和市长,钟振平常务副市长,市委办,市府办,市人大办,市政协办,市综治办。
清远市安委办,各镇(乡)人民政府、清远民族工业园,市安委成员单位。